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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各企业,若有首次入选直接500强或者中国500强的企业,高达千万的奖励来啦。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19年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下简称“500强奖励”)奖励申报工作。

  一、支持领域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本奖励所指“世界500强”是指《财富》杂志每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二)奖励方式。

  本奖励实行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

  (二)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验原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请登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局财政专项资金系统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8日(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0日(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88121489、88127636。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1066室。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

  九、申请程序

  申请企业网上申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奖励资金。

  十、办理时限

  一次受理,成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企业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天内,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企业凭批准文件获得本奖励资金。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申请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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