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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办理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条件、材料和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高新企业申请


导读:众所周知深圳政府对辖区内企业的各种政策优惠补贴力度是非常大的,其中最为周知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认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怎么去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走那些流程呢



受理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说明:同一企业必须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报,不得跨批次申请不同的业务。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根据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认定名单,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在30工作日内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定的名单提出复核意见。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及公示。
5.办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深圳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根据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认定名单,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在30工作日内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定的名单提出复核意见。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及公示。
5.办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深圳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3.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进一个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设立依据(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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