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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企业研发资助申请


   导读:最近大家说的深圳市企业研发资助有研发就应当能有资助。事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能拿到千万的研发资助,而有些企业只有几万元,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下面小编带大家看一下研发资助的具体概念和要求,帮助企业更多地拿到企业研发资助


 

一、企业研发审批内容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资助。

 

二、企业研究开发设定依据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

 

三、企业研发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金额:最高1000W。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审批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见附件1)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三)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四)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五)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六)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高);
(七)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

 

五、企业研究开发申请材料

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7年度)》和相应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研发项目登记材料(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

 

、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或审计)――送统计部门核对数据——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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